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李**名下位于郑州市惠济区桂香路14号院3号楼3单元2层55号(不动产权证号:豫(2018)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029279号),建筑面积:91.51㎡。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 法院执行裁定书;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李**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 成套住宅(出让) |
租赁情况 | 无 | |
钥 匙 | 有 | |
配套情况 | 以实际看样为准 | |
权利限制情况 | 1、被金水法院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位于郑州市惠济区桂香路14号院3号楼3单元2层55号(不动产权证号:豫(2018)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029279号),建筑面积:91.51㎡,设计用途为:成套住在,房屋楼层总共14层(地上13、地下1),该房产位于第2层,建成年份为2015年。 2.不动产权证号:豫(2018)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029279号 3.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前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成交后相关纳税标准,本案为净值拍卖。产权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因历史原因需要补交的例如契税、增值税等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该表表述不详,具体情况或有购买意向请详细咨询承办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