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2021017)
拍品名称 | 巩义市嵩山路117号4号院1单元9层付20号房产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赵**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 土地性质 | 住宅 |
租赁情况 |
| |
钥 匙 |
| |
配套情况 |
| |
权利限制情况 | 被法院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法院裁定书 | |
拍品介绍 1. 拍卖对象:位于巩义市嵩山路117号4号院1单元9层付20号房产,该拍品建筑面积为142.02平方米,总层数为17层,位于第9层,户型为三室一厅二卫,南北朝向。 2. 因本次拍卖标的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车管、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3. 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去公安机关了解。 4. 如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具体补缴数额请咨询相关部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