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拍卖资产是四川长江工程起重机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319号4号楼11层36号的住宅用房,房产证号:郑房权证字第1201108503号,建筑面积245.69平方米。
1、本次拍卖标的为破产财产处置拍卖。本次拍卖标的所属宗地土地登记证书为大证,未分摊,其土地使用权未抵押;房屋于2020年10月10日被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查封。
2、由于拍卖标的房屋存在查封情况,管理人将全力协助买受人办理解除查封手续,但因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及时取得和需解除查封而延长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时间的,管理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3、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按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还须支付使用淘宝提供的网络竞价软件服务费,支付金额为成交价的0.5%。买受人请务必加以注意。
4、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至管理人账户后20日内,与管理人进行实物资产及相关资料的移交(如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原因,造成标的无法及时、全部移交的,不视为违约;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而拒绝接收拍卖标的,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买受人全部承担)。同时买受人在标的物实物资产移交后60日内完成该标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