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情况调查表
拍品名称 | 新郑市龙湖镇泰山路南侧龙泊圣地-泊郡二期52号楼104房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拍品所有人 | XXX |
权利限制情况 | 1、被法院查封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 拍品位于新郑市龙湖镇泰山路南侧龙泊圣地-泊郡二期52号楼104房, 不动产权证号:豫2017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32883号,建筑面积:265.41平方米,总楼层3层,所在楼层1-3层,6室3厅3卫。 2、税费负担情况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前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成交后相关纳税标准,本案为净值拍卖。产权过户所涉及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因历史原因需要补交的例如契税增值税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看房电话:马女士:13031193444 案件承办法官电话 孟法官 0371-69520614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 拍卖流程咨询电话 冯法官 0371-69520508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