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刘**名下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63号明鸿新城7号楼7层A座49号(不动产权证号:0901068460),建筑面积:126.12㎡。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 法院执行裁定书;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刘**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 成套住宅(出让) |
租赁情况 | 无(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腾空) | |
钥 匙 | 有 | |
配套情况 | 以实际看样为准 | |
权利限制情况 | 1、被金水法院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63号明鸿新城7号楼7层A座49号(不动产权证号:0901068460),建筑面积:126.12㎡,设计用途为:成套住宅,总楼层7层,该房产位于7层,建成年份:1997年。 2.不动产权证号:0901068460 3.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前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成交后相关纳税标准,本案为净值拍卖。产权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因历史原因需要补交的例如契税、增值税等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该表表述不详,具体情况或有购买意向请详细咨询承办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