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5号院12号楼1单元1号(不动产权证号:0301071382)房屋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陈庆华 |
拍品现状 | 被法院查封,无抵押 |
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 | 被法院查封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 |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5号院12号楼1单元1号(不动产权证号:0301071382)房屋,面积为89.1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该区域紧邻农业快速路;位置较好,形状较规则,地势平坦,基础设施条件较好。 2、拍卖对象:拍卖房屋所在区域供电充足、稳定,不需错峰用电和拉闸用电,能确保生产生活用电;已接入供水网,供水保障率高;接市政排水管网,排水保障率高;已实现通讯信号全覆盖,通讯保障高;有农业快速路、花园路、地铁二号线等城市主干道,交通便捷。周围有文博公园、河南博物院、河南省职工医院等生活配套设施完善。拍卖房屋环境较好,周围无空气污染、无噪音污染,整体环境质量良好。交通便捷,基础设施完善,生活设施完备,环境条件较好。 3、成交后税费情况:登记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与过户有关必须缴纳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在拍卖前拖欠的相关税、费、等亦均由买受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