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商业类标的调查情况表 | |||
标的名称 | 荥阳市广武镇胡村、樊河村清华•忆江南十五区二期32号楼1单元9层901号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0)豫0182执3312号 | |
房屋产权证 | 豫(2018)荥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33668号 | ||
土地产权证 | |||
标的所有人 | 高建明 | ||
评估鉴定基准日 | 2021年1月29日 | ||
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成套住宅 | |
土地性质 | 出让 | ||
土地用途 | 住宅 | ||
是否已腾空 | 是 | ||
租赁情况 | 无 | ||
过户情况 | 无 | ||
经营情况 | 无 | ||
钥 匙 | 有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被荥阳市人民法院法院查封 | |
抵押 | 有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3、其他请填写。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90.94平方米 | |
公摊总面积 | |||
土地总面积 | |||
房产年龄 | 满2年 | ||
装修情况 | 毛坯 | ||
房屋户型 | 二室二厅一卫 | ||
房屋楼层 | 第9层(共11层) | ||
房屋朝向 | 南北 | ||
周边配套 | 绿化率高,交通便捷,周边有公园、学校、银行、超市等 | ||
其他介绍 | 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拍卖对象为该房产,不包括室内可移动设施等动产和债务债权等,以上对标的物所做的说明、提供的图片、视频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自行了解当地有关限购政策,因限购政策造成房产不能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本次上传拍品图片仅对房屋户型、房屋结构供竞买者参考,不包括屋内物品及装饰。 | ||
标的物估值 | 标的评估总价 | 611163.33元 | |
费用总价 | |||
税费情况 | 1、买方税费 | ||
契税: | |||
印花税: | |||
交易费: | |||
测绘费: | |||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 | |||
2、卖方税费 | |||
印花税: | |||
交易费: | |||
营业税: | |||
个人所得税: | |||
其他费用情况 | 物业费、取暖费、水电煤费、其他费用 |
周经理
投资专家
从业:7年服务客户:68人
好评率: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