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来源:不动产查询)
拍品名称 | 位于郑州市中原区车兴街10号1号楼8层848的房产(豫(2019)郑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14231)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民事裁定书;2.不动产查询结果证明,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常**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 1、房屋规划用途:不详 2、国有土地取得方式:不详 |
租赁情况 | 无 | |
钥 匙 | 被执行人配合看房 | |
配套情况 | 不详 | |
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 | 1、被法院查封。 2、房屋有银行抵押 3、被执行人现居住房屋内,保证在成交后十日主动腾空。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 | |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位于郑州市中原区车兴街10号1号楼8层848的房产(豫(2019)郑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14231),不包含可移动的动产。建筑面积55.4平方米。国有土地取得方式不详,总层数20层,所在层数8层。一室一厅一卫,小区名称升龙天汇。现被执行人一家占有使用,承诺在成交后十日内主动腾空房屋,已抵押,法院负责腾房。 (房屋以实物现状为准)。 2.权证编号情况:(豫(2019)郑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14231); 3.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买受人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4.限购情况:参照住宅房产规定; 5.成交后税费情况:由买受人负担过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