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35号院4号楼3单元21号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 法院执行裁定书;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为朱xx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 成套住宅(集体土地) |
租赁情况 | 无 | |
瑕疵说明 | 享有本村集体户口才可报名购买 | |
登记类别 | 房改房更正登记 | |
钥 匙 | 有 | |
配套情况 | 以实际看样为准 | |
权利限制情况 | 1、被金水法院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35号院4号楼3单元21号(不动产权证号:0701040739),建筑面积101.46㎡,设计用途为:成套住宅,房屋类型:房改售房,建筑层总层数5层,所在层数1层,建成年份:1988年。 2.不动产权证号:0701040739 3.瑕疵说明:土地使用权人为杜玲村委会,可以向集体户口人员过户,申请走拍卖流程,该房产位于黄河路五院西侧。 4.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前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成交后相关纳税标准,本案为净值拍卖。产权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因历史原因需要补交的例如契税、增值税等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5.该表表述不详,具体情况或有购买意向请详细咨询承办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