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泰路71号院11号楼4单元3层30 号(不动产权证号1401054916)房产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2.房屋所有权证。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王XX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 房屋设计用途:成套住宅,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
租赁情况 | 无 | |
钥 匙 | 有 | |
配套情况 | 配套设施齐全 | |
权利限制情况 | 1、法院查封。2、有抵押。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通泰路71号院11号楼4单元3层30 号(不动产权证号1401054916)房产,规划用途为成套住宅,总层数共4层,建筑面积为89.42㎡, 混合结构,物业管理较好,一梯两户,户型为两室两厅一卫,南北朝向,采光、通风较好。 2、不动产权证号:14101054916 3、配套设施:有水、电、通讯、中央空调、电梯、消防等 4、建筑面积:89.42平方米。 5、房屋设计用途:成套住宅。 6、占有使用情况:未腾空。
特别声明:拍卖结束后请务必按公告交款日期将剩余尾款交纳到我院指定账户,如无法按期交纳,则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瑕疵申明: 1、被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 2、是否抵押及有无优先权人:有抵押、无优先权人。 3、水电气及物业无欠费。 4、该房屋详情请到不动产与房管局详细咨询,买受人购买房屋后若出现不利后果,由本人一概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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