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房产)
拍品名称 | 金水区国基路168号罗蔓维森二区26号楼3单元2层东户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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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 刘某某、张某某 | |
拍品现状 | 用 途 | 成套住宅 |
租赁情况 | 无 | |
钥 匙 | 有 | |
配套情况 | 一般 | |
权利限制情况 | 被法院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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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1、拍卖标的:拍卖对象位于金水区国基路168号罗蔓维森二区26号楼3单元2层东户,面积:165.75平方米,评估价314.97万元; 3、权证编号情况:所有权证号1401309104-1、1401309104-2; 4、限购情况:不确定; 5、税费负担情况:上述房产过户时按国家相关规定计算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6、物业情况:不详; 7、其他: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