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金水区林科路6号院1号楼1单元26层2601号 | ||
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书 | (2022)豫0108执2501号 | |
房屋产权证 | 产权证号:1301163363 | ||
土地产权证 | 不详 | ||
标的所有人 | 崔某 | ||
双方议价 | |||
标的现状 | 房屋用途 | 成套住宅 | |
土地性质 | 不详 | ||
土地用途 | 不详 | ||
是否已腾空 | 已腾空 | ||
租赁情况 | 无 | ||
过户情况 | 办理详请需咨询当地房管部门,买受人需符合当地购房条件 | ||
经营情况 | |||
钥 匙 | 有 | ||
权利限制情况 | 查封 | 被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查封 | |
抵押 | 有抵押贷款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4、其他请填写。 | ||
标的物介绍 | 建筑总面积 | 152.88 | |
装修情况 | 详情请亲至房屋实地看样 | ||
房屋户型 | |||
房屋楼层 | |||
房屋朝向 | 以实地看房为准 | ||
周边配套 | 详情请自行查询 | ||
其他介绍 | 详情请自行咨询 | ||
标的物估值 | 询价金额 | 询价金额 2212556.66元 起拍价格:1770046元 看房电话:18039226632 夏 | |
费用总价 | 购房前请自行咨询房屋过户税费情况,相应税费依照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军不包含在拍卖的成交价中,由相应主体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 ||
税费情况 | 成交后税费情况:1、在资产拍卖与产权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双方所需承担的税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由相应纳税主体各自承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缴纳方式:1.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款票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收,但应优先保障本案执行款,如无剩余执行款退还已缴纳税款,买受人可另行主张,以物抵债承受人所缴纳税款亦另行主张。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机关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垫付的税款票据至本院申请退款。如有注销原权证需公告等情形,由买受人书面向本院提起申请,时间可再次顺延15个工作日,预期未提交申请视为放弃 2.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过户、交税的,由买受人支付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买受人怠于处理造成无法完成过户的责任资费,不影响本院对拍卖款项的处置。 | ||
其他费用情况 |
周经理
投资专家
从业:7年服务客户:68人
好评率: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