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来源当事人提供)
拍品名称 | 位于金水区鸿苑路45号51号楼1单元5层19、20号(不动产权证号:1501248876、1501247993)房产一套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 |
拍品所有人 | 翟** | |
拍品现状 | 用途及土地性质 | 1、登记用途:住宅 2、土地使用权类型:不详 |
租赁情况 | 无 | |
钥 匙 | 有(电话18503878022) | |
配套情况 | 水、电、有线电视、天然气等配套设施; | |
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 | 1、 被法院查封; 2、有抵押;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位于金水区鸿苑路45号51号楼1单元5层19、20号(不动产权证号:1501248876、1501247993)房产一套,估价对象总层数为5层,估价对象位于第5层,户型为三室二厅二卫。规划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17.98㎡。
2.权证编号情况:1501248876、1501247993(一房两证)。 3.限购情况:参照住宅房产规定。 4.成交后税费情况:由竞买人负担过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