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来源豫郑豫通司字[2020]070460A号评估报告书)
拍品名称 | 位于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北侧,泰山路西侧中州.金秋乐园14号楼3单元7层701(产权证号:1401014431号)房产一套。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2.该房产为不动产权证。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 1、房屋设计用途:成套住宅 2、国有出让土地 |
租赁情况 | 无 | |
钥 匙 | 在申请人处 | |
配套情况 | 供水、排水、供电、通讯、供气等基础设施完备 | |
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 | 1、被法院查封。 2、有抵押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位于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北侧,泰山路西侧中州.金秋乐园14号楼3单元7层701(产权证号:1401014431号),建筑面积87.88 平方米,混合结构,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为两室两厅一卫,南北朝向,建筑总层数为7层,房屋位于第7层,外墙面贴面砖,室内墙面为水泥墙面,室内地面为水泥地面,顶棚水泥砂浆抹平,入户防盗门,塑钢窗,主体结构坚固,整体质量一般,维护状况一般,新旧程度一般,物业管理一般;位于紫荆山南路与双湖大道交叉口西北侧,临主干道紫荆山南路、双湖大道,次干道祥和路;551路、552路等公交线路在附近设站点经过,交通较便捷;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通讯、供气等基础设施完备;龙湖镇中心学校、新郑市第三人民医院、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南区、上榕生活广场、七和购物中心、新世纪购物中心、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公共配套设施;噪音污染程度较低,自然环境状况较好,社区成熟度较高。目前该房子空着,无人居住,已腾房。 2.权证编号情况:产权证号:1401014431号; 3.限购情况:参照商用房产; 4.成交后税费情况:由竞买人负担过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