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郑州市二七区金海大道甲院3号楼5单元3层41号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 |
拍品所有人 | 刘** | |
拍品现状 | 用 途 | 设计用途:成套住宅 |
租赁情况 | 无(已腾空) | |
钥 匙 | 有(联系电话0371-88906100) | |
配套情况 | 水、电、天然气、供暖、通讯设施; | |
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 | 1、 被法院查封;2、有抵押 | |
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拍卖房屋位于郑州市二七区金海大道甲院3号楼5单元3层41号(不动产权证号:0201089532),所在小区规模较大,环境一般,绿化一般,停车位紧张。拍卖对象所在建筑物为混合结构,建筑总层数5层,所在第3层,建筑面积55.46平方米,整体维护状况一般,装修情况为简单装修。配套设施有水、电、天然气、供暖、通讯等基础设施。拍卖对象所处位置道路密集,交通便利,附近有陇西小学、郑州市骨科医院等教育及医疗机构,适宜居住(以实地查看为准)。 2.权证编号情况:不动产权证号:0201089532。 3.限购情况:参照住宅房产规定。 4.税费情况:在产权办理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各自税费;拍卖房屋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以上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