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53号23层2310(不动产权证号:1501264591)。 | |
权利来源 | 司法裁定 | |
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刘某某 | |
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 1、房屋设计用途:商住两用 2、国有出让土地 |
租赁情况 | 无 | |
钥匙 | 有 | |
配套情况 | 水、电、通讯、天然气、小区大门、24小时保安、小区监视系统等设施齐全 | |
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 | 1、被法院查封。 2、有抵押 3、特别提醒:该套房产与其余6套相邻房产均已打通,被用作大型办公场所,每套房产之间均无墙,具体情况以户型图、实际看房为准,照片仅供参考。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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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53号23层2310(不动产权证号:1501264591),规划用途为商住两用,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39.13平方米,东西朝向,总层数为23层,拍卖对象所在23层,户型为1室,有水、电、天然气等设施。新旧程度:维护和保养状况较好,新旧程度一般,物业管理较好,通风采光较好。 建筑物实物状况描述:建筑物为东西朝向,总层数23层,议价对象位于第23层,评估建筑面积为39.13平方米。 位置状况:估价对象坐落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53号23层2310,估价对象位于第23层,东西朝向。 2.权证编号情况:不动产权证号:1501264591。 3.限购情况:参照住宅房产规定。 4.成交后税费情况:在产权办理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各自税费。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5.该房产评估方式为双方当事人议价,故没有评估报告,房产情况以实际看房为准. 6.水电气及物业是否欠费不详。 |